如今,婚戀形式已經越來越多樣化。

不少年輕人,選擇長期維持不婚、不育的同居關係。春藥 熱門春藥  催情春藥 男用壯陽 壯陽藥 強力持久 女用春藥 催情水 催情液 媚藥 啪啪粉 女用春藥葵花   印度神油 嘜可奈因 迷姦水 色界  LUST AREA 催情口服液 強姦水 乖乖水

 

但是這樣的關係中,雙方經濟深度糾葛,一旦分手,很可能就是人財兩空。

如果其中一方不甘心,又無法得到法律支援,甚至會鬧出血案......

同居兩個半月後分手

女子要求萬元「磨損費”

昨天刷到了一條讓人哭笑不得的新聞。

26歲的河南女孩小鄭,跟男子廖某戀愛同居了兩個半月,最近分手了。

小鄭提出,同居的兩個半月內,兩人發生過103.5次關係。

以每次200元的“市場價”,廖某應當支付她10700元。

小鄭認為,這應該算作她身體的“磨損費”。

但廖某不同意,他認為,兩人發生關係,男的也有「磨損」啊!

憑什麼男的要賠女的錢?

另外,103.5次怎麼算出來的,誰公證了,哪來的0.5次?

小鄭則一本正經地解釋道:

“那次是在公園樹林裡,想內個的時候,被保安撞到了,沒成功,所以算0.5次。”

對於此事,有網友說,這個女的把自己當做出來賣的,太下賤。

也有人說,女孩也許是第一次,分手覺得自己虧了。

還有人說,這個男的很威猛哦,除去女生生理期,每天都要“奮戰”一兩次。

大家都把此事當成一個奇葩笑話來看。

但翻閱近年新聞,因為婚姻成本激增,不少小年輕都長期同居,類似的糾紛與日俱增。

所以,為了防止自己和親友遭遇此類糾紛陷入被動。

如何正確看待“分手費”,還是需要認真了解、學習一下的。青春無法用金錢衡量

女性不該物化自我

你認為小鄭提出的萬元「磨損費」,能夠得償所願嗎?

我認為是不可能的。

她所謂的“磨損費”,與常見的“分手費”、“青春損失費”基本是一個意思。

就是男女雙方分手後,其中一方覺得自己付出較多,希望對方進行經濟補償。

大部分是跟男友同居多年,最終分手收場的女方提出。

因為這類女孩,會認為自己最寶貴的年華被荒廢了。

自己婚戀價值最大、生育能力最佳的青春被耽擱了。

雖說有一定的道理,但未婚同居,本身就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

女方應當對自己的選擇負責,所以法律很少支援“青春損失費”的訴求。

更何況,小鄭跟小廖只同居了兩個半月,兩人消耗的經濟、情感、時間都很短。

而且“青春損失費”類似的概念本身也不被法律認可,因為“青春”、“情感”是不能被定價的。催情粉 迷情藥 迷姦藥 迷姦粉 失身水 春藥 催情春藥 女用春藥 壯陽藥 男用壯陽 助勃增硬 持久液 陰莖增大 增大丸 增大軟膏 失身水 聽話水 瀰漫之夜 無色無味催情水 日本性素 性素催情水 紅蜘蛛 RED SPIDER Flibanserin 

 

如果一個女性與男性發生關係,需要“按次收費”,那就把愛情變成了赤裸的錢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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