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底及2021年8月上旬、中旬周某利在順德區某房內強姦徐某4次。
2021年8月13日左右,周某利在順德區某房的客廳中,再次用手摸原告的胸部。
後來姐姐發現徐某被丈夫威脅,得知實情後果斷報警。 周某因其行為被法院判決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三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
北京市房山區檢察院通報,2018年8月到2021年8月間,「熟人性侵」類案件占房山區檢察院辦理全部強姦案件的78.31%,其中未成年人被性侵類案件起訴21件22人,均為熟人犯罪。 ( 「熟人性侵」指的是強姦案件中,行為人與被害人具有親緣、夫妻、情侶、同事、朋友、鄰居、網友等密切社會交往關係。 )
在歷年的相關案件中,大量的性侵實施者幾乎都是「熟人」,相關調查問卷發現這個比例超過了70%,「表哥」、」叔叔/伯伯“、”姑父/姨夫“、”姐夫“、”舅舅“、”鄰居“、受害者的朋友、或朋友的朋友,上司、或者親人,等皆是高頻詞。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統計,僅在上案發所生的2021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公訴同比上升5.69%。 另據公益組織「女童保護」發現,在2021年的未成年人的223起性侵案例中,施害人多次性侵比例達到了47.09%。
在性侵幼女的調研中,研究發現一個奇特的現象,那就是罪犯的年齡呈現兩極化分佈:“50歲以上老年男性、20歲以下年輕男性作案”的案件數量特別突出,年齡最小的14歲,最大的70歲。
在在涉及老人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多數人表現出難以置信,因為大多數在這個年齡階段,相關身體機能嚴重退化。 所以此類罪犯並非生理需要,而是心理需要,是獲取權力、金錢等稀缺資源背後的邏輯延伸,當事人往往對自己的人生現狀不滿,通過攻擊“弱勢群體”的幼女,尋找補償或發洩性的途徑。
而壯年罪犯性侵幼女的原因則更加多樣化,大部分動機還是來源於“性”,主要原因還是這些年輕罪犯受到的性教育嚴重缺失,監護人沒有及時給予孩子正確的性教育和反饋。
目前來看,讓未成年人遠離性侵是社會必須高度重視的事情。 它不僅包括學校的性教育、防性侵教育,更要改變大眾心中對這件事的認知,“受害者有罪”這種怪論也絕不能任其發展。
大家口頭上喊防性侵教育已經很多年了,但現實中防性侵教育卻仍然失位,心中對於受害者的偏見仍然難以抹除,“祖國的花朵們”還要在這樣的陰影下籠罩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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