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前幾天在貼吧看到的帖子,是一位女孩的情感自述。
後來,表姐像我哭訴道:「我也沒一定要什麼百萬彩禮,但是對方家裡全都是公務員,這個家底給個十萬八萬意思意思總是要的吧,結果一分都不肯出。 就因為這樣談崩了,現在想想怪可惜的,也不知分得對不對。 ”
我聽后不勝唏噓,有多少成年人的感情,是“做愛可以,談錢不行”。
《喜劇之王》里,尹天仇的一句“我養你啊”,讓無數女孩子迷失了方向。
女人只負責貌美如花的時候,對方未必真的肯賺錢養你。
劉敏濤沒有工作的日子里,連一個霜淇淋都買不起; 羅子君沒有工作的日子裡,老公在公司裡和別的女人談情說愛......
所以,沒有收入,真的能硬氣地和對方談錢嗎? 沒有資格談錢的時候,雙方真的會平等嗎?
生活里不止有風花雪月,更有柴米油鹽。 既然過了耳鬢廝磨的年紀,倒不如彼此保持經濟獨立,把錢好好談談清楚。
畢竟只有當自己有固定的收入來源的時候,才不會「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軟」。。 所以擁有談錢的權利,其實也是獨立的表現。
年輕的時候,一束花就能讓自己高興很久; 而結婚以後,不得不面對柴米油鹽的日常,幾口人擠在逼仄潮濕的小房子里,漸漸地矛盾暴露,爭吵難以避免......
彼此只有在這個問題上做到足夠的坦誠,才能在日後避免種種不必要的麻煩; 雙方在金錢問題上框定了邊界,知道自己要什麼樣的日子,才能一起攜手面對未來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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