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狸今年38歲,在酒吧上班已經十幾年了,最近老闆以為小狸年齡有點大了,不太適合將小狸辭退。 小狸心情不好邀請幾個姐妹一起大排檔喝酒聊天,不知不覺喝到二點多,幾人於是各回各家了。
於是鄭某對此下手了,本來想弄點錢就算了 誰知道看見小狸長的不錯產生邪念,於是將小狸拽到旁邊已經拆遷好的空房子里,不顧小狸反對強行與小狸發生關係。 正當小狸想著自己要如何脫險的時候,沒幾分鐘鄭某就完事了,當鄭某搶走小狸80元正要離開的時候。小狸譏諷鄭某:你這是金針菇? 軟弱無力一點感覺都沒有,還沒有來感覺就結束了? 我還當你有多厲害呢! 幾分鐘就結束了? 還好意思quangjjan我! 不甘受此大辱的鄭某一氣之下返回去對小狸進行一番毆打,還叫罵我長這麼大還沒受過這種氣! 後來經路人碰見報警,經司法鑒定小麗多處軟組織受傷,構成輕傷二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iangjian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願,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發生關係的一種行為。 鄭某不顧小狸的反對,強行與小狸發生關係,侵犯了小狸的人身權益,構成qiangjian罪。
鄭某構成故意傷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鄭某因被害人小狸的幾句嘲諷話,便怒下痛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構成小麗身體多處軟組織損傷,傷情構成輕傷二級,鄭某已經觸犯法律,構成故意傷害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雖然鄭某只是搶走小狸80元現金,但是此罪無論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財物,也不論被搶財物價值的大小。 只要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並當場採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脅手段,就構成搶劫罪